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日照市支持预制菜产业发展八条政策措施的通知
2022.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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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日照市支持预制菜产业发展

八条政策措施的通知


日政办发〔2022〕14号

各区县政府,各功能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中央、省属驻日照有关单位:

《日照市支持预制菜产业发展八条政策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日照市支持预制菜产业发展八条政策措施


1.支持预制菜产业集群打造。组建预制菜产业联盟。建立预制菜项目储备库,优先将新上总投资1亿元以上、投资强度300万元/亩以上预制菜项目纳入省市重点项目,强化土地等要素资源保障。鼓励采取园中园的方式规划建设预制菜产业园。对符合条件的预制菜产业项目,市级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引导基金优先给予直投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大力发展预制菜产业供应链金融,将预制菜项目优先纳入农业政银保担合作贷款项目,对单户贷款本金1000万元(含)以下的预制菜小微企业政策性担保费用给予全额补助。(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日照市中心支行)
2.支持预制菜企业培育提升。对预制菜企业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预制菜企业新认定为独角兽企业的,给予最高3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预制菜企业新认定为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分别给予最高200万元、10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预制菜企业新认定为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省级“瞪羚”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3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预制菜企业投资5000万元以下的技改项目,按贷款金额和银行最新一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点情况分三档给予贴息,单个企业项目最高100万元。(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海洋发展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3.支持预制菜企业数字化转型。对预制菜企业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工业互联网平台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30万元、10万元;对预制菜企业购置机器人和智能化制造系统的,按购置设备款的5%给予奖补,单个企业最高奖补200万元;对预制菜企业实施投资100万元以上的信息化应用示范项目,按当年实际应用软件投资额的10%给予奖补,最高补助100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4.支持预制菜企业科技创新。对预制菜企业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给予10万元奖励。对立项的预制菜领域市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每项给予20—50万元资金支持;合作经费100万元以上的预制菜领域科技合作项目,按照年度实际发生费用的20%给予经费补助,每个企业年内最高补助100万元;预制菜领域优质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列入财政科技资金股权投资试点,最高投资1000万元。预制菜企业科研机构年内新购入科研设备投资超过3000万元的,纳入省、市级科技创新平台管理,最高补贴1000万元;超过2000万元、1000万元的,纳入市级科技创新平台管理,分别最高补贴600万元、300万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5.支持预制菜创新服务平台建设。推动预制菜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农业龙头企业及行业协会深度合作,共同建立预制菜研究院,围绕中国对虾、鳗鱼、海参、绿芦笋等特色优势产业开展预制菜全产业链研究。对新认定的预制菜领域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地、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一次性补助30万元,省级专家服务基地、乡村振兴专家服务基地、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等一次性补助10万元。对新认定的预制菜国家级、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国家级、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6.支持预制菜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布局建设冷藏保鲜设施、智能化冷库区、常温库区,引导冷链物流运输企业与预制菜企业对接,创新运输服务模式,鼓励发展公路冷链运输专线,保障冷链仓储服务供给。培育龙头冷链物流运输企业,支持冷链物流运输企业开展质量认证、信用等级评定和国家A级物流企业、星级冷链物流企业评估,打造冷链运输服务品牌。支持预制菜企业、冷链物流企业购置符合政策要求的冷藏、冷冻运输车辆。(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海洋发展局)
7.支持预制菜品牌质量创建提升。建立预制菜产品“一品一码”溯源体系,开展“日照预制菜”品牌创建。对当年成功创建省级知名农产品企业产品品牌,单个主体最高奖励10万元。对当年主导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省地方标准的,每项最高分别给予扶持资金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10万元;对当年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参与制定前五位)和省地方标准(参与制定前三位)的,每项最高按照主导制定的30%给予扶持。对主导制定团体标准的单位,每项最高给予扶持资金2万元;对参与制定团体标准(参与制定前三位)的单位,每项最高按照主导制定的30%给予扶持。建立预制菜企业红黑榜名单制度,列入红榜名单,享受相关支持政策,列入黑榜名单,取消其相关支持政策。(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海洋发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
8.支持预制菜销售渠道拓展。加强与中国烹饪协会、中国水产加工与流通协会等行业协会交流合作,提升我市预制菜知名度。对预制菜企业参加国际和全国性展会给予展位费补助。组织开展预制菜产品进平台、进商超、进食堂等系列活动,探索云对接、云展会、云洽谈、云招商等贸易投资促进新模式,开拓预制菜国际国内市场。举办预制菜美食专享周等活动,发放预制菜消费“满减券”“折扣券”。支持预制菜企业在电商平台新设网上店铺,对2022年前三季度在电商平台新设店铺、年网零额达到50万元以上且排名进入省前20位的,每家给予5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贸促会、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财政局)
以上政策奖补资金,根据资金具体核实情况,除省级政策和明确由市级财政负担外,市、县两级财政各按50%比例分担。单个企业同时享受两条以上奖补政策的,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执行,不重复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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